金沙集团1862cc蓉园和食堂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第二次)已批准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金沙集团1862cc蓉园和食堂电动汽车及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充电桩建设项目(第二次)
2.建设地点:湖南永州零陵区金沙集团1862cc内
3.运营期限:2024年9月1日起至2030年10月31日止
4.质量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5.招标范围:
完成下述充电桩及相关配套设施设备供货及安装、竣工验收、整体交付及日常运营维护等:
(1)金沙集团1862cc蓉园和食堂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充电桩建设:松园食堂停车场、桃园食堂停车场、蓉园家属区等3处安装60个电动自行车(摩托车)充电桩,其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2)金沙集团1862cc电动汽车充电桩建设:在蓉园家属区停车场安装10个电动汽车充电桩,其中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6.招标控制价:
充电费用(电费+服务费)招标最高限价:
电动汽车充电、电动自行车(摩托车)电费0.62元/度,服务费最高不超过0.33元/1度电。合同期内,国家相关部门对电费价格进行调整,乙方应按照标准执行。电力等相关部门要求单独计量或实行阶梯电价的,电费计算予以相应调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5.联合体投标。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中“综合评分法”。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符合条件的投标人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在金沙集团1862cc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采购公告栏(/cgzx/cggg1.htm)下载招标文件。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与采购人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8月11日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金沙集团1862cc行政办公楼303评标室。
3.投标时投标方须带齐授权书、投标书等相关资料。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及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金沙集团1862cc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采购公告栏(/cgzx/cggg1.htm)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金沙集团1862cc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746-6383188
采购代理机构:金沙集团1862cc采购与招投标管理处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746-6388315
八、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金沙集团1862cc纪检监察处
监督电话:0746-6381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