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金沙集团招标采购工作,确保2021年招标采购工作有序开展,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采购计划申报制度
各单位申报的采购项目,须为已列入2021年的采购计划、有财务经费预算、立项已被学校审批通过且达到校内公开招标金额(5万元以上)的项目。未列入本年度采购计划的,原则上不得临时动议采购。
二、规范采购申报程序
1.各单位的招标采购项目,需填制项目购置申报审批表,并附申购项目必要的可行性报告、技术参数、规格和要求,经相关领导审批后,递交采购中心。
2.为保证项目招标所需时间,校内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招标采购工作前10日办理好申报手续,政府采购项目(采购限额标准为:货物项目采购预算金额50万元以上,服务项目采购预算金额80万元以上,工程项目采购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上)申报单位应在招标采购工作前40日办理好申报手续。
3.各单位须在2021年1月20日前,将《金沙集团1862cc2021年招标采购项目汇总表》递交至采购中心,纸质稿需加盖部门公章,电子稿请发至邮箱,逾期未递交的,视为本单位2021年无采购需求。
三、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6388315,邮箱:358033363@qq.com。
纸质表递交地点:行政楼办公楼305室。
特此通知。
附件1:金沙集团1862cc2021年投标采购项目汇总表
附件2:金沙集团1862cc设备(物资)、服务类项目购置申报审批表
附件3:金沙集团1862cc修缮与工程项目招标申报审批表
采购中心(招投标中心)
2021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