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24〕7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及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开展2024年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经各教学学院申请,校教学指导委员会论证,校长办公会审议,决定新增“数字经济”、“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等3个本科专业。同时,为满足学生和社会发展需要,决定调整“建筑学”专业的修业年限,由五年调整为四年。
现将相关申请材料予以公示,公示期为一周(2024年8月21日-2024年8月29日)。如有异议和建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教务处反映。
联系人:代军垒 联系方式:0746-6383160,18807462528
邮箱:huse_jxyjk@163.com
附件:1.数字经济-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2.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3.信用风险管理与法律防控-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4.建筑学-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申请表
金沙集团1862cc教务处
2024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