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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校职改办】关于做好2024年度职称评审网上申报和 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工作的通知

作者: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24-08-31

校属各单位:

根据《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4〕72号)(以下简称《通知》,见附件1)和《金沙集团1862cc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湘科院校发〔202419号)的要求,现就做好2024年度职称申报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2024年度职称评审网上申报

照省人社厅规定,2024年度全省职称申报评审全面启用网上申报评审系统,本年度各系列高、中、初级职称实行网上申报审核与线下评审相结合,参评人员申报材料分为资格审查材料(详见《资格审查材料目录》)和业绩评审材料(详见《业绩评审材料目录》)。资格审查材料网上提交,须按要求实名签字、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不再报送纸质材料。业绩评审材料线下提交,无须网上申报,业绩评审纸质材料报送流程与往年一致。请今年拟申报高校和非高校各系列各等级职称的参评人员,务必按照《通知》(附件1》中《职称网上申报评审操作指南(个人)》的要求,于9月10日前完成账号注册、申报信息填报和申报材料上传审核等网上申报流程。

2024年度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职数公示

根据2024年职称申报摸底统计,经学校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定,核准金沙集团2024年度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职数如下,现予以公示,公示日期:2024年8月21日至8月27日。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制向人事处(6381163)、纪检监察处(6381404)反映。

等级

系列

核准评审职数

正高

图书

2

副高

图书

2

出版

1

会计

1

政工

1

中级

各系列

空岗充足情况下给足各系列职数

初级

各系列

三、2024年度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申报要求

(一)推荐出校参评条件

申报非高校教师系列职称评审推荐出校参评须满足以下条件:

1.申报人员需满足所申报系列规定的资历和业绩基本参评条件(各系列职称评审政策规定具体要求见附件2);

2.社科、自科、政工系列申报人员的科研业绩条件还必须要满足金沙集团高校教师系列对应级别职称的最低科研业绩参评条件(本专业各级政府主管部门主办的科研项目按同级别科研项目对待)(见附件2)。

3.自2024年起,晋升职称一律须提供下一层级同一系列(专业)职称(国家或省有特殊规定的除外)。根据省人社厅通知,党校教师、群文、政工、律师、科学传播、药学(非临床)等系列专业继续过渡一年,2024年可跨系列申报高一级职称。其他系列和专业跨系列申报,必须先同级转评后方可申报更高一级职称。

(二)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人员按照所申报系列规定要求准备和提交相应的申报评审材料(具体要求见附件3),申报中、初级职称的材料未做单独说明的参照该系列高级职称的材料要求准备。

2.申报人员须于9月6日17:00前将申报评审材料报送校职改办(行政楼521办公室),电子文档材料发送至邮箱:szzc514@126.com。

3.请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及时传达给各单位教职工,组织申报人员按时完成网上申报和材料报送,逾期未交材料者按不申报处理。因各单位通知不及时、不到位或申报人员个人原因而影响职称申报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0746-6381163(赵意成19892184848)

职称工作QQ群:459525109


附件:

1.关于做好2024年度全省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2.相关评审政策文件

2.各系列评审材料要求

3.相关评审表格


校职改办        

2024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