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财政厅要求,为确保2018年度财务决算和新旧会计制度衔接等工作顺利完成,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计财处定于12月20日起关账,2019年开始报账时间另行通知。
二、清理往来款项
学校各项业务预支款项,无论何种情形,均实行借款人负责制,由借款人负责报账归还。凡有预支款项的人员,务必请在12月10日前到计划财务处报销冲账,否则将影响本单位本年的预算执行率。确因故需跨年度报销的借款,需由借款人写明原因和冲账时限,并报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计财处。无故不按时冲账的借款,从12月份起计财处将自动在其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个人借款情况近期将下发到各单位,原则上12月不再借款,请各位教职工认真核对,有疑问的请到计财处会计核算科查。)
三、清理各类收入
1.请后勤服务公司、信息与网络中心等相关部门认真清理房屋出租、水电费、场地使用等收缴情况,督促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缴纳,确保学校应收款项足额完成。
2.请各教学学院、继续教育学院采取积极措施,催缴欠交学杂费;2018年学杂费收缴截止时间为12月20日,12月20日以后暂停收费,以便与省非税进行对账工作,2019年1月1日起可以正常缴费;各学院及学生本人可在计划财务处网站或登录湖南非税移动缴费微信公众号查询缴费及欠费情况。
四、清理借用票据
请借用学校票据的个人,及时催缴收款单位尽快将款项转入学校账户,如需跨年转款的,请办理借票手续经办人书面说明并经借票部门负责人和分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于2018年12月30日前交计划财务处收费管理科备案,否则,已开出票据且未到账的金额将从经办人及相关负责人工资津贴中扣除。
五、根据《金沙集团1862cc预算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学校从自有资金安排的已立项的重点学科项目、科研项目、教改项目、提升工程项目、创新实验项目、专业建设项目等配套经费结余,项目工作已经完成的,验收或结题后第三年年末注销,项目工作没有完成的,继续滚动使用。
六、请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传达至本单位全体人员!
计划财务处
2018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