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为顺利完成2016年度财务决算及2017年预算编报工作,经报校领导批准,计财处定于12月20日起关账,现将关账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为全面完整的反映学校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当年已发生的经济业务应予当年报销完毕。各单位负责人要根据年初预算项目及工作安排对全年的部门项目经费报账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核对,若发现有错、漏、串户等情况,请于12月15日以前到计财处综合计划科办理调整手续。
2.学校各项业务预支款项,无论何种情形,均实行借款人负责制,由借款人负责报账归还。凡有预支款项的人员,务必请在12月20日前到计划财务处报销冲账。确因故需跨年度报销的借款,需由借款人写明原因和冲账时限,并报部门负责人和主管校领导签署意见后交计财处。无故不按时冲账的借款,从次年元月起计财处将自动在其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个人借款情况近期将下发到各单位,借款金额截止日期为2016年11月30日,请各位教职工认真核对,有疑问的请到计财处会计核算科核查。)
3.2017年开始报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4.根据《金沙集团1862cc差旅费管理办法》,对于参加会议和培训,举办方承担食宿的,发放在途期间的伙食补助费和市内交通补助;举办方不承担食宿的,凭有效证明,按照出差自然天数发放伙食补助费,会议、培训期间不补助市内交通费。
5.请各单位务必将本通知传达至本单位全体人员!
特此通知
计划财务处
2016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