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直属党组织、校属各单位:
根据省纪委机关、省监察委、省人社厅下发的《关于评选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湘人社函〔2022〕132 号)要求,经校纪委研究,报校党委同意,决定推荐黄栋同志作为候选人参评,现予以公示(具体材料见附件)。
公示时间:2022年8月12日至8月18日
如有异议,请以实名来电、来访等形式向党委组织部或纪检监察处反映。
电话:6383030;6381404
附件:黄栋同志参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事迹材料
党委组织部
纪检监察处
2022年8月12日
黄栋同志参评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先进个人事迹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