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科院纪通〔2018〕2号
2018年清明节将至,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九项规定精神,坚决防止“四风”反弹,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根据省纪委《关于印发<2018 年纠“四风‘治陋习’树新风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湘纪发〔2018〕3号)等有关要求,现就加强金沙集团清明节期间作风建设工作,重申并提出以下“六个严禁”纪律要求:
一、严禁使用公车或借用下属单位、管理或服务对象车辆进行私人扫墓、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
二、严禁以各种理由各种形式用公款相互宴请或使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
三、严禁用公款购买祭奠用品或违规报销因个人祭扫产生的交通费、停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
四、严禁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祭扫活动;
五、严禁在祭奠活动中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
六、严禁参与各种封建迷信活动。
各直属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纪检委员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担当意识,认真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带头遵守纪律要求的同时,加强对本单位教职员工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及时提醒,防患于未然。全校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破除大操大办、厚葬薄养、人情攀比等陈规陋习,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新风,净化政治生态。校纪委将对清明节期间落实作风建设有关规定的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对于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顶风违纪行为,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严肃追责问责,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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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金沙集团1862cc纪委
2018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