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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群"蝇贪"觊觎农补项目的八种"吃法"

作者:   时间:2015-04-15   点击数:

浙江省桐乡市一群“蝇贪”觊觎农补项目这块“蛋糕”,“各显神通”——

一块“蛋糕”,八种“吃法”!

去年以来,浙江省桐乡市严惩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行为,连续查处了多起涉农领域腐败系列案件。其中,一些案件作案手法独特,发人深省,尤以陈坤荣、王茂盛、连勇、卫冬林、金永坤、殷剑频、朱福荣、倪桂泉八人最为典型。

虽然此八人级别、职务、单位不尽相同,既有基层领导干部、机关工作人员,也有村干部、国有企业负责人。但他们的工作内容都与农业有关,都觊觎涉农资金补助项目这块“蛋糕”。于是,他们“八仙过海,各显神通”,竟让同一块“蛋糕”,有了八种吃法!

投机取巧的“实干家”——陈坤荣

陈坤荣,桐乡市乌镇镇浙月村党总支原书记,以实干著称。自1983年参加工作,在农村一干就是30年。在他的带领下,浙月村摘下了压在头上多年的贫困村帽子。

然而,当陈坤荣个人将村办企业承包下来,打起了做“红顶商人”的算盘时,一切都变了。

由于经营不善,他不仅没能大发横财,反而背上巨额债务。焦头烂额的他,对工作不再上心,无时无刻不在思考如何才能搞到钱。

2008年的一天,陈坤荣偶然间了解到市里有一个生猪养殖场改造项目,如果申报成功的话可以获得一笔可观的财政补助资金。一心想发财的陈坤荣动心了,只苦于无论村集体还是他个人都没有开办生猪养殖场。于是,他打起了该村生猪养殖户曹某的主意,妄图“借鸡生蛋”,玩一把“空手套白狼”。

2008年至2014年间,陈坤荣利用曹某的生猪养殖场中已建成的房屋及设施,与他人合谋,通过伪造材料、虚假招标等手段,虚构了生猪标准化养殖改扩建项目和大中型沼气综合利用工程,非法骗取财政涉农资金135万元。其间,他通过虚开工程发票等方式,从项目资金专户中套取17.25万元。

多行不义必自毙,陈坤荣的投机行为没能逃过纪检监察机关的“火眼金睛”。最终,他因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被桐乡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1年,没收财产4万元。

桐乡市纪委在查处陈坤荣一案的过程中,发现了多条问题线索,并以此为突破口连续挖出了10起涉农领域系列腐败案件。陈坤荣没有想到,他的犯罪行为,不仅把自己送进了监狱,还牵出了涉农领域多条“蠹虫”。

不会算账的“经营家”——王茂盛

陈坤荣之所以能够成功骗取相关财政补助资金,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他在工作中结识了桐乡市农业经济局农业资源管理科原科长王茂盛,并在伪造材料、应付验收过程中受到了王茂盛的“通融”与“指点”。

王茂盛为人十分精明。其父原是桐乡市某企业的厂长,他充分继承了父亲的经营天赋,在工作之余还搞些投资,无论与他人合伙经营的燕窝店,还是投资炒股,都为他带来了几十万元的收入。然而,经营个人财产的成功并没有让王茂盛就此满足,他逐渐迷上了“经营”手中的权力。

2007年,当上了市农经局农资科科长的王茂盛,手中掌握了涉农资金补助项目选择补助对象和发放补助资金的权力。眼看经手的一笔笔补助资金都拨给了种植养殖户,而联系协调、申报审批等各方面繁琐的工作却留给了自己,他总觉得有些“亏本”。于是,当陈坤荣以及其他农业经营组织负责人给他送红包、财物时,他坦然受之,甚至还想着法变相搞钱。

2011年,王茂盛与养殖场老板姚某等人合作经营甲鱼养殖。按协议,他应出资70万元占20%股份,但他实际出资仅60万元,不过20%的股份却分毫不少,姚老板对此也只字不提。个中缘由,王茂盛自然心领神会。

于是,他不断利用手中权力给姚某申请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创造便利,不仅选择补助对象的时候首先考虑姚某,申报资料不足的时候还亲自“指导”。在王茂盛的帮助下,几年来姚某名下的3家农业经营组织成功申请到财政涉农补助资金共计236万元。

为人精明、善于经营的王茂盛,却始终没能算清楚自由、名誉、事业到底价值几何。经查,王茂盛在任职期间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达251万元,收受他人贿赂共计31.8万余元。桐乡市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彻底崩盘的“操盘家”——连勇

在案件查办中我们发现,很多党员干部往往会被“同一块石头”绊倒,这次“栽”在那位姚某手里的,就不只有王茂盛一个人。

连勇,桐乡市发改局经济综合科原主任科员。主任科员不是领导职务,直到2011年退居二线为止,连勇都没有担任过该科室的科长。但因为资格老、业务熟,他一直掌管着该科室最为核心的农业重大项目规划、立项、管理等工作。而所谓农业重大项目,指的就是可以申报财政补贴的农业项目,其申报工作必须通过经济综合科的审核。因此,虽然连勇没当过科长,但却是该科室掌握实权的“操盘手”。

退居二线后,57岁的连勇没有闲下来,而是经常奔波于各个项目施工现场,忙得不亦乐乎。是因为他老骥伏枥、激情不减吗?办案人员调查发现,他是有着自己的“小九九”。

2009年的一天,姚某邀请连勇去洗脚店洗脚,顺势把一张价值千元的洗脚卡塞给了他。就此与连勇熟络起来的姚某,每年春节都要给其拜年,并送上一些土特产和大小不一的红包。当连勇检查工程项目进度来到养殖场的时候,姚某更是会奉上大叠的现金,数额最大的一次达到了2万元。

收人钱财,就要给人办事。连勇对于姚某等“挂了号”的农业经营组织负责人,在申请财政涉农补助方面自然是多加“照顾”。对这些企业的申报材料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知存在虚假部分也故作不知。在验收过程中更是走个过场,不管是否符合要求一律通过验收。

在临近退休的几年中,自以为“大权在握、操控全盘”的连勇妄图铤而走险“捞一把”,却直接导致了他人生与事业的彻底“崩盘”。经查,连勇滥用职权,造成国家直接经济损失180万元,收受他人贿赂5.5万元。2014年10月,桐乡市人民法院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依法判处连勇有期徒刑4年6个月。

狱友众多的“社交家”——卫冬林

陈坤荣、王茂盛等人相继被带走调查,急坏了桐乡市农机化服务公司原经理卫冬林,因为这些人都在他的“社交圈”之内。不久之后,卫冬林与这些朋友终于重逢——都成了狱友。

1996年开始卫冬林先后在水利局、农经局做过驾驶员。在长期给领导开车的过程中,他认识了农经、水利系统不少人,积累了大量人脉。特别是2010年,他当上了农经局下属农机化服务公司的经理后,其朋友之多、能量之大更是名声在外。

于是,不论是想骗取财政补助资金的陈坤荣,还是王茂盛等心怀不轨的机关工作人员,需要虚开发票套取资金时,首先想到的就是卫冬林的农机化服务公司。

2013年上半年,王茂盛在为陈坤荣申报大中型沼气池改造项目过程中,发现项目中可以列支一笔设备款。陈坤荣的养猪场是“借鸡生蛋”,不可能实际发生这笔费用,这点王茂盛很清楚,于是他找到了卫冬林。卫冬林通过在一位“朋友”那里虚开发票,顺利套取了财政补助资金4.4万元。

同时,卫冬林的“朋友”中不乏一些与农机化服务公司有业务关系的企业负责人。据卫东林自己交代,他经常跟这些所谓的“朋友”出入大型商场购物、或是出门旅游,费用自然是由他们全包。

经查,2011年至2013年间,卫冬林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收受、索取他人财物,价值7.7万余元,并通过虚开发票套取国有资产等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共计5.3万余元。2014年10月,桐乡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卫冬林有期徒刑6年2个月。

没有作品的“摄影家”——金永坤

同样出现在卫冬林“狱友圈”中的,还有桐乡市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原主任金永坤。近年来,一些腐败分子往往以“雅好”遮羞,来掩盖他们贪婪的本性,金永坤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在桐乡的摄影圈里,金永坤的名字几乎没人知道,本地各类摄影比赛中也未见他的作品。但在农经系统和一些农业经营组织负责人中间,金永坤“热爱”摄影是出了名的。熟悉的人知道,金永坤酷爱收藏摄影器材,没什么作品的他,藏品却着实不少。检察机关在搜查取证时,发现他的藏品中有价值4万多的莱卡M9、3万多的莱卡M6、1.3万的玛米亚M7II,还有一大堆胶片“老爷机”,总计竟达20多台。

如此“烧钱”的爱好,一般机关干部是不舍得投入的,金永坤也不例外。他的藏品鲜有自己掏腰包购买,多是依靠自己的“亲友团”支持。作为回报,他也利用手中职权为身边亲友谋取了大量好处。

在农补项目的具体建设过程中,作为农综办主任的金永坤担负着项目具体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的职责。虽然大多数项目都需要进行招投标,但金永坤却能凭借着职务影响,通过“打招呼”、“使眼色”,使得一些中标企业将部分工程甚至全部工程交由其妹夫陈某的工程队施工。甚至,在某些工程开标以前,金永坤直接将工程最高限价告知陈某,为其组织“围标”、“串标”提供便利。在金永坤的帮助下,陈某陆续承接到本地低产田改造工程、农田示范工程等多个项目,工程总量将近1000万元。

姐夫如此照顾,陈某也是很“拎得清”,在金永坤买房、买车时每每提供资金支持,并多次陪同金永坤赴上海采购摄影器材,帮其支付了数万元的器材款。

用手中权力为亲友谋取不正当利益,再将亲友当成“提款机”为其“雅好”买单。金永坤原以为披上了亲情往来的外衣,受贿行为就不会引人注意,不料天网恢恢,疏而不漏。2014年10月,桐乡市人民法院依法判处金永坤有期徒刑10年9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2万元。

掩耳盗铃的“伪装家”——殷剑频

在查办金永坤相关问题的过程中,某行贿人曾提到与一位姓殷的领导一起吃过饭,并送过一个红包。以此为线索,桐乡市梧桐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殷剑频迅速进入了纪委的视线。

2013年9月,殷剑频刚刚被提拔为副科级领导干部,此前曾任梧桐街道农业经济服务中心主任。这次的提拔,让殷剑频喜忧参半。喜的是2002年晋升中层之后,他足足熬了11年才等到这一天。忧的是,在漫长的等待中,对仕途失去信心的他为追求“钱途”而干了一些令自己后悔不已的事情。

与其他人员“粗放型”敛财不同,心思缜密的殷剑频受贿时常常精心掩饰伪装。2011年10月的一天,在梧桐街道从事杭白菊加工的老板朱某邀请时任梧桐街道农经中心主任的殷剑频去生产基地检查,并提及近期菊花行情不错,劝殷剑频投点钱到其公司。几天后殷剑频给朱某打款10万元。不到3个月,朱某便将这10万元转回殷剑频账上,并送来了5万元“利润”。殷剑频心里清楚得很,杭白菊加工行情再好,也绝不可能在3个月内产生50%的利润。

对“投资伙伴”殷剑频自然要照顾一二,他利用农经中心主任的职务便利,先后为朱某争取到了省级杭白菊示范项目、梧桐街道统防统治补助以及多种奖励,朱某从中获得财政补助和奖励资金达200多万元。

提拔为领导干部之后,在仕途上又看到了希望的殷剑频心底也有过激烈斗争,也找过一些行贿人退还了部分赃款。对于朱某给的“投资利润”,殷剑频还伪造了借条,并在接受调查时一口咬定这些钱是借款。

然而,在事实面前他的一切伪装都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经查,殷剑频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他人贿赂共计29万余元。2014年10月,桐乡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殷剑频有期徒刑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6万元。

思想跑偏的“农技专家”——朱福荣

腐败不分职位高低,也不分学历高低,关键看干部的思想是否“跑偏”。和殷剑频一起“跑偏”的,就有一位小有名气的农技专家——桐乡市农经局科教科原科长朱福荣。

“学历高、业务精”是同事们对朱福荣的一致评价。1987年毕业于浙江农业大学的朱福荣,是当时本地屈指可数的几个大学生之一。通过不断钻研业务,朱福荣在工作中陆续获得了高级农艺师、水果专家等头衔,特别是在水果苗木选育方面,可以说桐乡市农经系统内无人能出其右。

但可惜的是,对于党纪国法,朱福荣显然没有像专业技术一样熟悉。当从一个技术员成长为农经局的中层干部,手中逐步掌握了农技推广项目和农技推广补贴的管理权限之后,朱福荣的欲望开始膨胀了。逢年过节,一些农业经营组织负责人送来的红包,他都欣然接受。与殷剑频等人合伙经营的葡萄园也从他自己手中得到了大量的农技推广补贴。甚至,他还直接向申请农机推广补贴的农户索要分成。2013年3月,得知省里有个生态循环农业项目总共能够补贴30万元后,朱福荣找到了经营葡萄苗木生意的马某,声称能帮助其申请到这笔补助,并约定事成之后马某须将其中10万元分给他。

直到案发之后,戴着手铐、穿着囚服的朱福荣,对自己的所作所为供认不讳,但却始终坚持认为自己没有犯法。目前,对朱福荣相关问题,桐乡市人民法院正在审理之中。

不懂文学的“创作家”——倪桂泉

同样在工作中经常“关照”葡萄种植户的,还有桐乡市濮院镇农业经济服务中心原主任倪桂泉。

之所以称倪桂泉为“创作家”,跟文学是没什么关联的,而是因为他亲自动笔为骗取涉农补贴资金的合作社“创作”申报材料。

和其他行政审批事项的办理相同,要获得财政涉农补助资金也需要繁琐的手续。如果不熟悉流程和各项要求,仅一份申报材料就得来回改上好几回。于是,一些有“门路”农业经营组织负责人往往选择找人代写。比如濮院镇葡萄种植户万某,在申请某滴管项目补贴时就找到了时任农经中心主任的倪桂泉。

令人称奇的是,当调查人员询问其为万某制作申报材料的过程时,倪桂泉作出了如下回答:“我就是在办公室里自己写写申报材料……所以相关数据中存在虚假成分,并没有实地去调查过。”仅仅凭着对涉农补贴资金申请程序的熟悉,倪桂泉在办公室里闭门造车,为并不符合条件的种植户炮制出了一份份“规范”的申报材料。

当然,饱含了倪桂泉“知识产权”的“作品”售价是不菲的。2009年至2013年间,万某等3名葡萄种植户为感谢倪桂泉的帮助,先后送给他财物共计价值9.14万元。

2014年11月,桐乡市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倪桂泉有期徒刑4年。(记者 颜新文 通讯员 濮春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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