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
现将《我省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须知》转发给你们, 请有意申报的单位于2023年1月10日前,将相关材料纸质稿及电子稿(以单位+姓名+项目命名)交科技处422。逾期恕不受理。
附:我省2022年国家社科基金中华学术外译项目申报须知
https://sk.rednet.cn/m/content/646655/67/12078971.html
科技处
2022年1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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