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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组织申报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的通知
来自:科技处 时间:2021-11-05 浏览:字体大小:

为落实教育厅《关于加强新时代教育科学研究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2 号)文件精神,更好地发挥教育科研服务决策、创新理论、指导实践的作用,经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建设35个左右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以下简称“研究基地”)。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湘具有法人资格的各级各类学校、教育科学研究机构,或“双一流”高校的教育科学学院或教育科学研究院均可申报。鼓励联合申报,即一个单位牵头、多个单位合作,如高校与中小学联合,研究机构与高校联合,学校与企业联合等。金沙集团同一研究基地只能申报1个,申报总基地数不能超过5个。

二、研究基地名称

1.综合性研究基地

(1)湖南教育发展研究基地

(2)教育经济与管理研究基地

(3)教育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基地

2.专业特色研究基地

(1)教育评价改革研究基地

(2)教育政策与法制研究基地

(3)学校党建研究基地

(4)研政校企融合研究基地

(5)教师教育研究基地

(6)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研究基地

(7)教育舆情与风险防控研究基地

(8)教育科研成果应用与推广研究基地

(9)教育督导与监测评估研究基地

(10)湖南教育史研究基地

(11)德育研究基地

(12)教育信息化研究基地

(13)美育教育研究基地

(14)体育教育研究基地

(15)劳动教育研究基地

(16)安全教育研究基地

(17)心理健康教育研究基地

(18)素质教育研究基地

(19)乡村教育研究基地

(20)教育考试研究基地

(21)学生生涯规划教育研究基地

(22)民族教育研究基地

(23)教育国际化研究基地

(24)学前教育研究基地

(25)义务教育研究基地

(26)特殊教育研究基地

(27)普通高中教育研究基地

(28)职业教育研究基地

(29)普通高等教育研究基地

(30)学位研究生教育研究基地

(31)终身教育研究基地

(32)民办教育研究基地

三、申报条件

1.有与研究基地相同的研究方向。

(1)省级教育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申报。立项或完成过至少1项符合申报研究方向的教育科学研究国家一般以上课题,或至少3项省部级重点课题;同时,所申报研究方向的成果获得过省部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获得过国家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或获得2项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或获得过2项省级教学成果二等奖以上奖励。

(2)市州教育科研机构、中小学校申报。立项或完成过至少2项符合申报研究方向的教育科学研究省级一般资助以上课题;同时,所申报研究方向的成果在全省范围内推广应用产生较大影响;或获得过省、市级及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或获得过省级以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教学成果奖。

(3)联合申报。主申报单位与合作单位的研究项目和成果可以一起计入。

2.有高水平的科研团队。科研团队包括研究基地主任、首席专家和团队成员。

(1)研究基地主任为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对所申报的研究方向有一定的研究并取得较好的成果。重视和支持教育科学研究,能组织和调配相关人、财、物等资源,能够投入一定的时间和精力直接参与研究和管理研究基地。能够聘请到所申报研究方向的全省乃至全国知名专家担任基地指导专家,长期指导并实际承担研究项目。

(2)首席专家

省直教育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首席专家要求:立项或完成过与申报研究方向一致或者相关研究方向的省部级以上教育科研重点资助课题。获得过省部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或教学成果奖;或发表过5篇以上与所申报的研究方向一致的高质量学术论文或在一级出版社出版过相关专著,在全国或全省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和知名度。

市州教育科研机构、中小学校首席专家要求:立项或完成过所申报研究方向一致的省部级以上教育科研课题。获得过相关领域的省部级以上教育科研成果奖;或获得过国家、省一级学术团体的教育教学科研成果奖;或发表过与申报研究方向一致的高质量论文;或出版过专著、教材;或教学经验丰富,有扎实的理论功底,在申报的研究方向教学研究方面取得显著的成效,具有较高的权威。

(3)研究团队

省直教育科研机构、高等学校的团队要求:素质较高、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善于创新,人数不少于10人。核心成员中有3名以上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带头人。核心成员在相关研究领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总数不少于15篇;或者获得过省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请注意本研究方向除研究基地“首席专家”以外的其他研究人员,限填20人以内(核心人员在建设期内可以根据项目的需要进行部分调整,调整的人数不超过40%)。鼓励跨单位组建研究团队。

市州教育科研机构、中小学校的团队要求:素质较高、年龄和知识结构合理、善于创新,人数不少于15人。核心成员中有2名以上的教育科学研究学术带头人或者学科带头人。核心成员发表过相关领域的论文总数不少于10篇;或者出版过教材;或者获得过相关省级教育教学奖项。鼓励跨单位组建研究团队。

3.有支撑研究基地的学术研究机构。研究基地所在单位设立有专门的教育科学研究机构,有日常管理部门和专职研究与管理人员。

4.依托单位领导高度重视教育科学研究。在人财物等方面能给予大力支持,将教育科学研究纳入单位的工作规划,列入议事日程。为研究基地每年提供与拨付经费配套的研究基地研究与运行经费;提供独立的办公室、资料室及相关设备;制定系列政策制度,保障研究基地建设任务的完成。

满足以上所有条件的设置为研究基地。满足其中2-3项条件,其他条件可以通过1-2年的培育达到要求的,设置为重点培育基地。

四、申报程序

本次申报采取自愿申报和主管部门推荐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填写《湖南省“十四五”教育科学研究基地申请评审书》(以下简称申请评审书)(见附件),《申请评审书》中第八部分如果基地是由上级主管单位推荐的,需填写主管单位推荐意见,如属于单位自荐的,只要填第九部分申报单位自荐意见,此处意见需认真填写,力求展现申报基地的优势和特色。

2.申报部门将《申请评审书》与附件材料一起交到科技处422办公室。材料装订要求如下:

1.《申请评审书》请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六份;

2.附件材料按照要求和顺序(附后)装订成册一式一份,要求有封面和目录;

3.《申请评审书》和附件材料一起装袋,资料袋的封面为《申请评审书》的封面,申报一个基地限装一个资料袋;

4.交纸质材料的同时提交《申请评审书》和附件材料电子版至科技处指定邮箱,邮箱地址:1029084484@qq.com.

五、申报时间和联系方式

1.申报材料请于2021年11月17日上午10点前报科技处422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2.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0746-6383225。

六、评审方式

本次评审省教科规划办采取会议评审和实地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会议评审,遴选出研究基地入围名单;

2.省教科规划办组织专家实地考察入围的单位;

3.专家根据考察情况提出研究基地建议名单及设置类别;

4.省教科规划办将研究基地建议名单及设置类别报省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批准设立。


相关附件材料下载



                                                                                                                      科技处

        2021年1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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