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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1年度金沙集团1862cc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自:科技处 时间:2021-06-21 浏览:字体大小:

校属各部门:

金沙集团1862cc2021年度校级科学研究项目申报工作已经开始,本次课题选题应充分体现实用性、地方性、针对性,做到现实应用与基础理论研究相结合、科学探索与地方需求相符楔、学理探索与学科建设相一致、应急性现实问题与宏观战略问题研究相结合,着眼学校改革发展的新动向和新趋势,紧紧围绕学校转型发展的热点、难点、疑点问题开展科学研究。为了确保本次申报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名额

本次设校级科研一般项目若干项,另设乡村振兴招标课题2项,党员干部教育研究项目和党校精品党课开发项目若干项。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本年度校级科研项目以学科建设和学术探索为重点,教学改革不在此列。各单位需加强对本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组织、宣传和指导工作,严格把关,依据本通知的要求对本单位申报课题进行初选。

2校级科研一般项目原则上限讲师及讲师以下职称的教师申报,同一职称期内只资助校级科研课题一项。

3乡村振兴招标项目研究方向:1)桃川镇邑口村美丽乡村规划;(2)桃川特色农作物高产优产技术应用与推广。

4、党员干部教育研究项目:项目主持人应为中级以上正高以下职称或副科级及以上职务的党员。项目组成员须经本人同意。党校精品党课开发项目:全校党务干部和党校教师。

5、凡金沙集团博士以及金沙集团高层次人才引进时已获得科研启动经费的老师和已获得国家社科基金、国家自科基金、教育部人文社科以及省级重大课题等标志性项目的老师均不能申报校级科研课题。凡已获得学工部、组织部所组织申报的校级专项,均不能申报本次校级科研一般课题。

6、已经有校级科研、党建类课题但还没有结题者不能参加本次校级科研和党建项目申报。

7项目申报人(包括机关部门人员)的申报材料需根据学科范围交其相关教学学院或相关部门统一报送。

8、党员干部教育研究项目和党校精品党课开发项目需在本通知所提供的《2021年度党建研究指导性选题目录》范围内自拟题目。

9、为避免一题多报、交叉申请和重复立项,确保申请人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从事课题研究,2021年度湖南科技学科研项目申请作如下限定:申请人同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且参与人需经其本人同意并签名。申请人不得以已获国家、省、市、校级等部门立项资助的课题申报本项目,不得剽窃抄袭他人申报材料,不得用内容基本相同或相近的申报材料申请本项目,一经查实,将视为学术不端处理。

10、本次申报学科范围见附件《学科代码》。

三、申报流程

校级科研一般项目和乡村振兴招标项目申报流程:老师们填报申报书及活页交各教学学院初评→各教学学院按照指标数上交初评后材料(含申报书及活页纸质稿一式三份、汇总表一份及所有材料电子稿,申报书内各教学学院需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科技处组织学术委员会评审.

党员干部教育研究项目申报流程:申请人需提交《课题立项申请书》和汇总表,由各直属党组织统一汇总报送。

党校精品党课开发项目申报流程:各分党校负责组织本单位精品课评选活动,推荐1-2堂参评党课(每人只能主讲一堂党课)。申请人需提交申报材料,以分党校为单位集中报送。

四、材料要求

本次不受理个人申报,所有纸质材料请用A4纸打印,字体为四号仿宋。材料受理截止时间为2021年6月28日上午10点前。逾期将不予受理。

校级科研一般项目和乡村振兴招标项目:由各教学学院和各相关部门统一将项目申请书、活页(申请书和活页用A4纸分开装订,一式三份)、汇总表(需排序、加盖公章)交科技处,同时还需将电子稿发送指定邮箱。其中个人电子稿(含《申请书》《活页》)需以文件夹形式并用“申报人姓名”命名。

党员干部教育研究项目:《课题立项申请书》(一式四份)、汇总表,由各直属党组织统一汇总后,将电子稿和纸质稿报党委组织部。

党校精品党课开发项目:《精品党课推荐表》(一式两份)、课堂讲稿、汇总表,纸质稿签字盖章后以分党校为单位集中将推荐材料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党委组织部。

五、重要提示

2021年度校级项目申报指标将参照上年申报指标,并结合去年实际申报情况,按照各部门到期未结题情况给予酌情削减,因此请各学院加强课题结题管理,督促申报者按期结题。

本次将对到期未结题的校级科研项目进行预警,具体名单请见附件。2018年以前(含2018年)立项的项目必须于2021年11月20日前按规定申请结题,2019年之后立项项目,如已到期可申请延期一次,延期时限一年,到期后需按规定提交结题材料。对于到期仍未结题的项目,将予撤项处理。对于撤项的项目,将依据情况追回项目经费,撤项项目不得再用于职称评审、职称晋级及科研奖励等材料。科技处每年集中开展两次结题验收工作,请需结题项目负责人关注通知,提前做好结项准备。

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婷 (科技处)

地址: 行政楼422办公室

电话: 6383176

邮箱:1029084484@qq.com

联系人:伍老师(组织部)

电话: 6381284

邮箱:535919124@qq.com

相关附件材料下载


     科技处

                                              2021年6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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