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第一轮公示,科技处对标志性成果2019年度折算教学工作量具体内容进行了修正,根据根据《标志性科研成果折算工作量的试行方案》(2017年5月份校长办会议纪要)要求,现将对2016年度、2017年度和2018年度标志性成果在2019年度折算的教学工作量予以二次公示。如有遗漏或错误请在2019年12月9日前与科技处联系。联系电话:0746-6381013。
附: 关于标志性科研成果2019年度折算教学工作量的公示(第二次)
科技处
2019年1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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