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部门:
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金沙集团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2018年上半年科研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项目结题相关事宜
(一)结题项目的范围
1.所有2015年之前立项到期未结题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纵向项目和横向项目)。
2.按申报计划应在2018年12月之前结题的所有国家级、省部级、市厅级等各级行政部门立项的科研项目(纵向课题)。
3.按申报计划应在2018年12月之前结题的所有各高等院校、重点实验室、科研院所及其国内外企事业单位或个人资助的研究项目(横向课题)。
4.按申报计划应在2018年12月之前结题的金沙集团1862cc科学研究项目(校内课题)。
5.申请延期至2018年12月结题的项目。
6.对应结而未结的校外项目,按上级部门有关规定执行,申请人不得再申报同类项目,并在申报其他限额类项目时作为参考因素。
(二)结题材料要求
1.项目负责人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要求准备所需结题材料。具体要求请参见项目下达部门的管理文件(各项目结题要求可在相关管理部门的网站中查询)。
2.所有结题成果,均应标注该项目的资助来源、项目编号,否则不得作为结题成果。对于应用研究项目,必须提供组织专家进行鉴定、验收的相关材料。
3.结题成果为论文、专利、鉴定成果等,须提供原件核对,校级、市级和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结题材料其原件核对由各学院科研秘书审核,审核后需在成果复印件上签署原件已核和审核人姓名;结题成果为著作的,须提交原件(原件不予退还)。
4.提交附件材料复印件要求:论文需提交封面、目录、正文、封底;专利、鉴定成果需提交专利证书、成果鉴定证书复印件;著作需提交封面、目录、版权页、封底等复印件;成果反响需提交权威检索部门提供的检索证明复印件。
5.结题成果附件置于结题报告书后一起装订。
6.结题材料中如需盖其他部门公章(除审计处公章),请在材料报送之前自行完成。
7.申请延期结题的,请按照项目下达部门的管理文件规定执行。
(三)受理时间及要求
1.所有材料必须提交相应电子文档。电子文档请按如下方法命名:建立三级文件夹,一级文件夹以申报系全称命名,二级文件夹以项目来源命名,三级文件夹以项目类型命名,结题申请书根据项目来源及项目类型分别存放在相应的文件夹中。结题报告书以“序号+申报人姓名”命名,申请结题的其它相关材料以“序号+申报人姓名+材料名称”命名,所有内容必须与“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一致。结题材料均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到指定邮箱。
2.各教学学院报送纸质材料时,校级、市级、教育厅等项目一式一份,其他各级各类项目所交份数按项目下达部门的管理文件规定执行。同时必须报送包含本院所有申报项目的“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并请加盖部门公章,同级同类项目请排放在一起。
3.各教学学院统一于2018年11月20日上午10点前将审查合格的《结题申请书》、《延期结题申请表》、附件材料及《金沙集团1862cc科学研究项目结题情况一览表》报送至科技处。不受理个人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含电子文档),概不受理。
二、注意事项
1.请各教学学院按照《金沙集团1862cc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项目下达部门的有关规定,认真组织本部门的课题结题及项目清理工作,对项目负责人提供的结题报告书、延期结题申请表和相关附件材料等进行审核,杜绝弄虚作假,并按要求在相应栏目签署意见,确保上报材料符合要求。
2.校外项目到期后不能如期验收、结题的,造成的后果,由项目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对学校声誉造成损害的,将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停发并追回已发放的项目津贴,冻结并追回项目研究经费,两年内禁止申报任何新的科研项目(上级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社科类项目结题材料请交到科技处422办公室,联系人:王婷 电话:6381013 邮箱:1029084484@qq.com。
自科类项目结题材料请交到科技处424办公室,联系人:杨环俊 电话:6383176 邮箱:27584435@qq.com。
提示:校级项目均交到王婷老师处,教育厅项目、永州市项目结题材料均交到杨环俊老师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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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18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