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宣传部《关于做好第四批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理论界人才推荐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选拔范围
主要是全省宣传文化系统理论界优秀业务人才,注重从宣传思想文化理论工作第一线的专业技术人员中推荐人选,公务员一般不作为人选推荐。担任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人选从严掌握。加大非公领域文化人才选拔力度。
理论界主要包括高等院校、各级社会科学院(所)、社科联,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各级党委、政府部门所属的理论研究机构、党报党刊理论部门、理论期刊社,其他单位所属理论研究机构,部门和行业的干部教育培训机构,以及其他理论单位或部门中从事哲学社会科学教学、研究、编辑、翻译、管理、宣传等工作的人员。
二、人选条件要求
推荐为全省宣传文化系统理论界“五个一批”人才的人选,应符合以下条件要求:
1.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积极推进哲学社会科学繁荣发展。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高度的社会责任感,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恪守学术道德和职业道德,学风、作风正派,德艺双馨,有开拓创新精神。
3.学术业绩突出,能创造性地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社会科学普及工作,善于用理论知识解决实际问题,有本领域公认的代表性作品及其他有影响的重要成果。原则上获得过省部级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排名第一)及以上奖励,主持过国家级课题或省部级重大重点课题,为推动我省哲学社会科学事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知名度较高,社会影响较大。
4.在湘工作且在职,从事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年龄原则上应在1966年1月1日之后出生,身体健康。
5.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文化程度和副高以上职称。
6.已获得过中宣部或省委宣传部“五个一批”人才荣誉称号的不再作为推荐人选。
三、名额数量
推荐选拔工作实行总量控制、差额推荐、差额评选。今年省委宣传部下达省社科联推荐指标7个,金沙集团可推荐 1名人选,最多推荐2名(按优先顺序排序),无符合条件人选的单位可以不推荐。
四、推荐办法
各单位按照《湖南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工作意见》要求,在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通过民主推荐、专家评议、内部公示等程序,同时根据人选人事隶属关系和实际需要,书面征求纪检监察和有关主管部门意见后,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提出推荐人选,并按要求组织填写人选推荐材料。
五、工作要求
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推荐标准,规范推荐程序,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和审核把关工作,确保人选质量;要紧密结合宣传思想文化领域高层次人才队伍实际,将德才素质好、在业内有较大影响和较强竞争力的优秀人才推荐上来;要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不准弄虚作假,不准替人说情、打招呼、搞拉票等;要层层把关、层层负责,组织指导有关单位和人选如实填写推荐材料,不得空项、漏项,对材料真实性、准确性、完善性要严格把关;对违反组织原则和工作纪律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推荐材料
推荐材料包括推荐报告(推荐程序、人选情况、单位推荐意见,以及推荐单位联系人及电话)、人选推荐表(一式两份)及附件材料、推荐人选信息汇总表。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材料和电子文档(刻录光盘)各1份,纸质版需加盖单位公章。纸质材料用A4纸打印,每位人选的一份推荐表及附件材料合并装订。
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录;
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的证书或证明复印件;
3.推荐表中列举的所有科研项目、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
4.获得省级以上资助奖励的,提供证书复印件;
5.推荐表中列举的代表性著作或作品封面、目录复印件,1-3篇重要论文(文字)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
6.个人简介材料;
7.所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廉政鉴定(无单位人选由归口推荐单位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鉴定)。
各申报者请于8月13日前将推荐材料上报科技处,逾期视为放弃。联系人:王婷,联系电话:0746-6383976。
附件:
附件:全省宣传文化系统“五个一批”人才人选推荐表
正文:关于做好第四批全省宣传文化系统理论界“五个一批”人才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
科技处
2017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