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教通[2013 ]284号
各部门:
根据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3〕215号)的要求,现就金沙集团推荐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省属本科高校申报。请各部门认真学习教育部科技司《关于2013年度“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教技司〔2013〕215号)和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请在http://www.dost.moe.edu.cn/dostmoe/ 下载),并严格按照要求推荐申报人选和组织申报材料。
二、限额申报。金沙集团可申报1人。
三、各校需报送的申报材料包括:
1.学校申报公文;
2.《“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者清单》1份(见附件1)、《“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及附件一式9份(见附件2),加盖所在学校公章,同时报送电子文档。申请书必须突出重点,简明扼要,双面打印,包含附件在内不超过40个页码。
四、请各校在2013年7月5日之前将所有申报材料报送科研处424室,逾期不再受理。
附件:
附件1:教育部“新世纪人才支持计划”申请者清单.xls
附件2: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13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