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剑锋从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在金沙集团1862cc2019届毕业生毕业典礼上的发言
欧福永
2019年6月6日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家长代表,亲爱的学弟学妹们,大家上午好!
我是化生系1996届学生欧福永,首先,请允许我向即将毕业的母校2019届毕业生表示最热烈的祝贺!非常感谢母校领导给我这次宝贵的机会,与即将走上社会的师弟师妹们分享自己的如下人生经历和感悟:
第一,要有“天生我材必有用”的自信。
每一个来到这个世界上的人,必然会有他的独到之处和发光点。我们虽然不是名校毕业生,但是通过努力同样可以成功。“自信人生二百年,会当水击三千里”。人无完人,只要你能改变你的想法,转变你的思维方式,以一种平和的心态坦然面对自己的缺陷和不足,并积极发挥自己的优点和长处,就能战胜自己的不足,从而找到最适合自己的那个位置。我在母校读的虽然是大专,毕业后到乡镇中学任教,但是我坚信,通过自己的努力可以改变现实。
第二,要有“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壮志。
“立志而圣则圣矣,立志而贤则贤矣”。有理想的人,生活是阳光的,充满激情和正能量。有理想的人,工作是积极的,明白自己的目标和方向。你的梦想越远大,你为之而付出的努力就会越多,即便达不到自己理想的状态,你也能够取得一些成就。
在求学和工作上,自我醒悟越早,越早确定自己的目标和方向,做出最适合自己的选择,就越能取得好的学习和工作效果。
生活的悲剧,不在于没有达到目标,而在于没有目标,在于没有崇高的理想和信念。我在母校就读第一个学期时,在老师的指导和师兄师姐的启发下,便下决心要报考法律专业的自学考试,尽快取得本科文凭,然后报考律师资格和硕士研究生。就读硕士研究生的第一个学期时,便决定要报考博士研究生。我一路走来,脚踏实地,持之以恒,目标一个一个得以实现。
第三,要有“吾将上下而求索”的坚守。
现实是此岸,理想是彼岸,中间隔着湍急的河流,行动则是架在河上的桥梁。理想不抛弃苦心追求的人,只要不停止追求,我们就会沐浴在理想的光辉之中。
在母校期间,我放弃了不少休息和娱乐时间,大一时,我就参加了自学考试,到大学毕业时,我通过了法律专业专、本科20多门自学考试课程。大学毕业后不久,我通过了学士论文答辩,获得了法律本科文凭并通过了全国律师资格考试,以优异成绩考上了湖南师大法学院的研究生并提前一年毕业并考上了武汉大学法学院的博士研究生。读博期间,每年都获评学校优秀研究生和获得学校奖学金,并获评优秀毕业研究生。博士毕业后我响应母校的召唤,回到了湖南师大工作。为了扩大与国内外的学术交流,开阔视野,工作后进入华东政法大学博士后流动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受国家公派,先后去英国和加拿大进行了各一年的学术访问。正是因为长期努力,我较早获批了国家级课题,取得了较多的科研成果,晋升了教授职称和担任博士生导师。
此外,希望师弟师妹们学会感恩,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培养自己的爱好,坚持锻炼身体。
亲爱的师弟师妹们,未来是你们的,我非常期待你们在各自的舞台上演绎自己精彩的未来!借此机会,我把《我的未来不是梦》这首流行歌词送给你们:我知道我的未来不是梦,我认真地过每一分钟,我的未来不是梦,我的心跟着希望在动。
最后,祝愿各位领导、各位老师、各位家长身体健康,工作顺利!祝母校事业发达,为社会培养更多的英才!祝各位学弟学妹前程似锦!
谢谢大家!
校友简介:
欧福永,1975年生,湖南永州人,金沙集团化学专业96届校友,法学博士、博士后,教授,博士生导师和博士后合作导师,现任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时代法学》编委会副主任、《国际法与比较法论丛》主编助理。系湖南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专家库专家、中共长沙市委法律专家库专家、长沙仲裁委员会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长沙仲裁委员会和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兼职律师,湖南省国资委外部董事人才库入选者;湖南省新世纪121人才工程入选者、湖南青年社科研究人才“百人工程”学者,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通信评议专家、司法部部级课题和湖南省社科基金项目评审专家、湖南省高级职称评审专家,长沙市法学会副会长、湖南省君子文化研究会副秘书长、中国国际私法学会常务理事、中国国际经济法学会、中国WTO法研究会和中国仲裁法学会理事,加拿大戴尔豪斯大学和英国埃塞克斯大学访问学者。曾任第十届全国青联委员,第九届湖南省青联委员、湖南省律协涉外法律事务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现主要从事国际私法和国际经济法的教研工作,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项目3项和司法部项目等省部级项目7项;著作有《英国民商事管辖权制度研究》(独著)、《国际民事诉讼中的禁诉令》(独著)、《国际补贴与反补贴立法与实践比较研究》(排名1)、《加拿大反补贴立法与实践研究》(排名1)、《欧盟反补贴立法与实践研究》(排名1)、《美国反补贴立法与实践研究》(排名1)、《世贸组织的法律制度》(合著)、《国际民商事诉讼程序导论》(主编)、《国际私法》(“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主编]和全国高教自考教材)、《国际私法教学案例》(主编)、《法学概论》(“十一五”和“十二五”国家级规划教材和全国高教自考教材,合编)等30余部;在《中国法学》等刊物发表论文、译文70余篇,多篇被人大复印资料《国际法学》全文转载或被《中国社会科学文摘》、《高等学校文科学术文摘》转摘。相关成果得到中国商务部等有关政府部门、实务届、企业界和高等学校的广泛采纳或应用。
获湖南省教学成果一等奖、教育部精品教材奖、司法部二等奖、湖南省哲学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商务部全国商务发展研究成果优秀奖、中国WTO法研究会优秀论文三等奖(3次)、“湖南青年五四奖章”提名奖(被省政府记三等功)等奖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