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教学学院:
根据《金沙集团1862cc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实施办法(试行)》(湘科院校发〔2021〕106 号)文件要求,课堂教学质量学生评价分期中抽样定性评价和期末全面评价两部分。为更好地促进教师改进课堂教学,学校决定组织开展本学期学生期中抽样定性评价,现将评价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4年5月30日-6月2日(评价前尚未授课的课程,可由学院联系教学质量管理处选择时段另行安排),所抽中参与本次评价的学生必须在上述时间内完成期中抽样定性评价工作。
二、评价主体
2021级、2022级、2023级所有行政班级学号尾号为1和5的学生。
三、评价对象
2021级、2022级、2023级所有行政班级本期有授课任务的教师。
四、评价组织及要求
1.本次学生期中抽样定性评价采用网络评价方式。
2.请各学院及时通知相关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进入教学质量管理平台中教学评价模块,按评价要求进行期中抽样定性评价。学生须先对班级授课课程按优秀(90分及以上)、良好(75-89分)、合格(60-74分)和不合格(60分以下)四个等级进行测评(优秀等级比例控制在该学期本班参评课程门数的30%-50%),然后再根据测评等级对相应课程感到满意与需改进的方面分别提交至少30个字以上评价和建议。
3.整个评教工作结束之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和方式提前打听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情况。
4.要求所有抽中的学生必须参加评价,不参加评价的学生将不能通过金沙集团1862cc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成绩查询、选课和查看课表。
5.各教学学院在学生评价前,要组织各班级召开主题班会,积极做好学生评教的宣传发动,引导学生对教师课堂教学进行客观评价,避免个别学生的恶意评价和随意评价等行为,学生只能对本人本期的授课教师课堂教学进行评价,严禁多评、漏评、乱评或代评。
6.本次学生期中抽样定性评价实行匿名制,授课教师只能查到本人评价汇总结果和总的教学建议,不涉及学生姓名及学号等私人信息。请同学们在评价时客观、公正地评价授课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并对教师课堂教学提出建设性意见,以促进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
7.严肃评价纪律,严禁干扰评价、作假舞弊等不良行为,在评价过程中,若出现篡改评价数据、拉票、打击报复或其它不公正、不文明行为的,经调查核实后,学校将给予相关责任人严肃处理。
8.本次评价由教学质量管理处牵头组织,各教学学院负责组织实施。联系人:杨环俊 15897484235
附件:
1.期中抽样定性评价操作手册
教学质量管理处
2024年5月30日
附件1: 期中抽样定性评价操作手册
1.在浏览器中打开金沙集团1862cc教学质量管理平台(网址为:https://jxpj.huse.edu.cn/);
2.在相应的文本框中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用户名为学号,默认密码为Stu+学号)后点击登录;
3.第一次登录后按系统提示修改密码,并请务必绑定手机和邮箱,以便忘记密码时找回。
4.点击我的任务,选择进行中,选择2023-2024-2学期期中学生评价(校级),点击评价后即可开始;
5.具体评价要求请看通知正文第四条评价组织及要求第2点。
所有课程评价完成后点击提交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