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金沙集团1862cc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的规定,2019年以前立项的科研项目在经费卡中列支并扣除了奖励性绩效的科研项目,如果在2021年1月--2022年9月之间结题而且还没有发放奖励性绩效的科研项目属于这次发放科研项目奖励性绩效的范围,如果在2020年结题但在2020年漏发的项目也属于这次发放科研项目奖励性绩效的范围。请符合发放条件的科研项目负责人提供一下支撑材料:
1.2020年-2022年9月结题的项目结题证书。
2.含有扣发奖励性绩效的经费卡复印件。
3.奖励性绩效如果只发给项目负责人,请填写附件1,如果要发给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请项目负责人填写附件2。
4.各学院需分别汇总附件1和附件2两个表,其中附件1汇总表需项目负责人签字,附件2汇总表需项目负责人和项目组成员签字。两个汇总表的纸质稿均需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再交科技处,电子稿请发邮箱1029084484@qq.com。
科技处将根据学校文件对所提交数据进行核实,经核实公示后再一次性发放。
请各单位收集本部门符合条件的材料于2022年10月31日前统一交到科技处423办公室,逾期未报送材料的本年度将不再受理。
联系人:王婷 联系电话:638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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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处
2022年10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