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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研讨】有事多商量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好形式

发布日期:2018-05-21    作者:摄影:

【学习研讨】有事多商量是学校依法治校的好形式

潘剑锋

 近期,陈弘书记发表了《在学校治理中坚持有事多商量》一文,认为推进大学治理现代化,要坚持有事多商量,增强民主素养,增强领导者的民主意识。陈弘书记这一论述,让我深受启发。“有事多和群众商量”,这是毛泽东同志在广东农村调研时的一句名言。我们党的历代领导人都继承和弘扬了民主协商这一强大思想武器,金沙集团在依法治校中也坚持了这一原则。
      “名非天造,必从其实。”实现民主的形式是丰富多样的。学校师生是否享有民主权利,既要看学校师生是否有投票的权利,更要看学校师生是否有持续参与日常管理中的权利;既要看学校师生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学校师生对学校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学校依法治校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程序。为此,学校贯彻落实《大学章程》精神,成立了学生事务管理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等民主管理的组织形式,让师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参与学校民主管理。

“积力之所举,则无不胜也;众智之所为,则无不成也。”坚持“有事多和师生商量”, 与学校师生商量出共识、商量出团结、商量出感情,就会赢得广大师生的信任和支持。在今天经济社会发展与双一流建设的背景下,学校改革攻坚决不可能风和日丽、太平无事,新情况、新矛盾、新问题将成为常态,必然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预料之中或预料之外的情况。习总书记提出的“有事多商量、遇事多商量、做事多商量”,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思想和实践方法。我们应积极探索创新,把“有事多和群众商量”的优良传统发扬好,把协商民主的做法坚持好、运用好、完善好,凡是涉及广大师生利益的决策,都应充分听取意见,使我们的决策和工作与师生的意愿和要求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凝聚起师生推进改革发展的智慧和力量,为学校的发展增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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